金融界2023年10月24日音讯,北京汇鑫源运送有限公司因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条榜首款的规则,被北京市顺义区生态环境局罚款0.5万元。
据公告内容,2023年9月15日,北京市顺义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北京汇鑫源运送有限公司担任施工的坐落顺义区南彩镇西江头东北路与西江头环路交叉口西40米南彩资源化处置中心内1台移动式破碎筛分设备做现场查看。经查,该移动式破碎机械的不透光烟度值检测成果为2.99m-1,超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路途柴油移动机械非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中注册日期在2016年4月1日及今后的非路途柴油移动机械非气排气烟度履行二类中额外净功率Pmax≥37的排放限值。
北京汇鑫源运送有限公司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榜首百一十四条榜首款,构成了违规排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榜首百一十四条榜首款和《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住(2022年修订版)》的规则,北京市顺义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作出0.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